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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8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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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浙江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是国家强制标准,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所有房地产评估必须遵守。核心要点有三:
第一,估价方法必须进行适用性分析。 规范规定,评估机构必须根据估价对象和当地市场状况,对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再选定评估方法。
第二,成本法有严格限制,并非首选方法。 成本法特别适用于那些既无收益又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学校、医院、行政办公楼等)的估价,并非常规首选方法。对于能产生租金收益的房屋(如可出租的商铺、住宅),成本法往往低估其真实价值——因为成本法只算“盖房子花了多少钱”,不问“这房子能赚多少钱”。
第三,有收益的房产应当采用收益法。 规范要求,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应选用收益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收益法将房屋未来可获得的客观净租金收益折算为现值,最能反映其真实市场价值。
注意: 规范的适用前提是估价对象的实际使用功能和收益能力,与土地性质(国有/集体)、房产证上登记住宅还是商铺、是否有营业执照等没有关隔壁一间铺赔400+万,我家两间铺只给214万?S3拆迁,同路不同命!系。有收益就用收益法,没收益才考虑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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