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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hm__123456

[曝光] 维权遇到困难,瑞安市京福路与仙桥路口的房子在s3项目遭遇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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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8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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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8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抖音

其他的不评论,我只知道他租金收入没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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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8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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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闹了,你都知道那是国有土地的和你家房子村集体土地的哪能一个价,国有土地是经过出让国家征收土地出让金的你去买房国有土地的都要比村集体贵,再说村集体土地一般也难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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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8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是国家强制标准,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所有房地产评估必须遵守。核心要点有三:

第一,估价方法必须进行适用性分析。 规范规定,评估机构必须根据估价对象和当地市场状况,对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再选定评估方法。

第二,成本法有严格限制,并非首选方法。 成本法特别适用于那些既无收益又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学校、医院、行政办公楼等)的估价,并非常规首选方法。对于能产生租金收益的房屋(如可出租的商铺、住宅),成本法往往低估其真实价值——因为成本法只算“盖房子花了多少钱”,不问“这房子能赚多少钱”。

第三,有收益的房产应当采用收益法。 规范要求,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应选用收益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收益法将房屋未来可获得的客观净租金收益折算为现值,最能反映其真实市场价值。

注意: 规范的适用前提是估价对象的实际使用功能和收益能力,与土地性质(国有/集体)、房产证上登记住宅还是商铺、是否有营业执照等没有关隔壁一间铺赔400+万,我家两间铺只给214万?S3拆迁,同路不同命!系。有收益就用收益法,没收益才考虑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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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8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来你家是集体土地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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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8 10: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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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8 10: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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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8 10: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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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8 11: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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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8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个社会就有你这种刁民,得寸进尺,关系民生大事还要坐地起价,太贪婪了,我要是一方诸侯,一定让这些钉子户彻底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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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8 11: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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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8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最新对比数据!离我家不到3米的那排6层楼,单面临街,一间铺赔了400多万。我家1间3层楼,双面临街,一楼两间独立店铺,年租金比他们高,补偿清单只有214万。同样的S3工程,同样的路段,地段更好、铺位更多、租金更高,补偿却少一半!

我在抖音发了对比视频,大家去抖音看看,帮我评评理!视频标题:《隔壁一间铺赔400+万,我家两间铺只给214万?S3拆迁,同路不同命!》。抖音搜“隔壁一间铺400+万”就能看到。点个赞、转发一下,让更多人知道!谢谢大家!
隔壁一间铺赔400+万,我家两间铺只给214万?S3拆迁,同路不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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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8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关于请求受理对莘塍街道民莘西路289号房屋征收分户评估报告进行复核的申请

致: 瑞安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申请人: (系原产权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申请事项:

申请人现依法对《温州市域铁路S3线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分户价格评估报告》(瑞安阳征字(2023)第10603-莘塍-DE002号,下称“原评估报告”)及其对应的补偿方案提出异议。因家庭重大变故导致逾期,现基于新发现的关键证据,恳请贵单位依法受理我户的复核评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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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8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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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8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yhm__123456 于 2026-4-28 14:39 编辑

评估报告违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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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8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第1段


补偿清单公布了!大家看看:我家金边银角(京福路与民莘西路交叉口第一间),楼下两间独立店铺,年租金比别人家高得多。但货币补偿款小计才214万!同一张清单里,国有土地的房子(序号4)赔了426万,集体土地6层的(序号10)赔了427万。我家地段更好、铺位更多、租金更高,补偿反而低一大截,合理吗?


Screenshot_2026-04-28-16-37-59-4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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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8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第2段


再看这个补偿方案:主要看占地面积和楼层数,楼层越高,安置面积就越多,总价就越高。我家只有3层,隔壁6层的国有房安置面积大,总价就高。但问题是我家楼下两间店铺,几十年持续经营,租金稳定可持续——这些价值,方案里一分钱都没体现!成本法只算砖头,不算收益。


Screenshot_2026-04-28-16-38-13-4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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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8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第3段

还有其他缺点:1. 评估报告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违法!2. 所有临街户补助“一刀切”,我家双面临街两间铺,补助跟单间铺一样多,公平吗?3.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明明同一条路,补偿差一倍,这叫“同地同价”?4. 征收方自己都承认有“一楼临街补助”,却不肯用收益法重新评估旧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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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8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第4段

总结:我家年租金稳定,房子是“会下蛋的母鸡”。但这个补偿方案只按鸡笼大小算钱,无视母鸡下蛋能力。地段好、铺位多、租金高,补偿却低,这就是评估方法违法的后果。大家说,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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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8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信息
   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特申请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  信息名称: 温州市域铁路S3线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莘塍街道范围内已签订的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汇总表(或同类汇总统计信息)。
2.  内容描述: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了解本项目公平合理的补偿水平,现申请贵局以摘要、去标识化(即隐去涉及个人隐私的)的统计形式,公开截至申请日,本项目在莘塍街道范围内已签订的所有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水平汇总信息。
3.  所需信息形式: 本人希望以电子文本方式获取该政府信息。
4.  用途说明: 该信息将用于本人(房产地址:瑞安市莘塍镇民莘西路289号)在进行征地房屋补偿协商时,作为判断补偿方案公平性、合理性的重要参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事实与依据

本人房屋位于温州市域铁路S3线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征收范围内。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指引,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信息由地方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公开。同时,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年度报告显示,该局依法受理并处理了大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规范。

为确保补偿协商的公平、公正、公开,本人需了解本项目同区域内的补偿标准实际执行情况。汇总性统计信息不涉及第三方个人隐私,且是监督行政行为、实现公平补偿的必要参考,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精神。

此致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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