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892877
- 注册时间
- 2026-3-5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听众
- 收听
|

楼主 |
发表于 2026-3-6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大家觉得这样的消防安全有道理吗?
《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执法告知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温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该出租房存在下述”√”项主要消防安全隐患:
1、”√”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未安装空气开关等漏电保护设施;
2、”√”3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未设有第二疏散通道(包含楼顶疏散条件);
3、”√”其他事项:楼道堵塞;
我单位检查人员于2025年11月17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消防检查,发现存在以上重大火灾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工作条例》以及《温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停产、停业(停租),在2025年11月18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函告我单位。联系电话:             。逾期不整改的,我单位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务请你单位高度重视火灾预防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