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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hm__123456

[曝光] 维权遇到困难,瑞安市京福路与仙桥路口的房子在s3项目遭遇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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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2 07: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无偿献血

这不要脸的钉子户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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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2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抖音

拿钱走人?可以啊。问题是拿多少钱?如果依法补偿,把租金算进去、用收益法评估,人家早就签了。人家不是带节奏,是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换你,你走不走?不是人家不想走,是补偿不合理,没法走。


https://v.douyin.com/8D6Oj1dTO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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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2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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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2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关注瑞安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瑞安论坛”,或者搜索抖音号:bbsru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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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3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你说得对。“钉子户”这个词本身就是有立场的——配合征收就是“支持发展”,不配合就是“钉子”。但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征收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任何条件。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句话放在今天依然有意义:合法财产的保护,不因征收项目的“民生”属性而打折。
关于要求查看民莘西路289号房屋被破坏案监控录像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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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3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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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3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房子被破坏了,人家想看看监控录像,这个要求过分吗?

人家的房子被人破坏了,报警立案了,人抓到了。但人家想看监控录像,这个要求过分吗?

事情是这样的:2026年2月,人家在瑞安莘塍的一处房子,所有铝合金门窗被人拆走,屋里电线全部被剪断,开关、插座、灯全部被取走,卫生间门也被拆了。

人家姐报了警,派出所立案了,也抓到了一个人——黄某。黄某承认拆了几扇窗,但电线、开关、灯这些他不承认是他干的。

人家就想看看监控录像——确认一下到底是不是一个人干的。现场破坏需要拆全屋窗户、剪全屋电线、拆全屋开关,一个人完成不了。监控录像能直接看到作案人数。人家想知道:除了黄某,还有没有其他人参与?

人家作为被害人,有权利要求了解案件事实。监控录像是法定的证据种类,看监控不是要公开侦查秘密,只是想核实一下犯罪嫌疑人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按法律规定,被害人有权了解案件事实和诉讼进程。人家愿意配合,在办案人员监督下看,不复制不传播。

这个要求过分吗?

关注人家,学法懂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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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3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就是个贪得无厌的家伙,拿自己家三层楼的赔偿跟六层楼的对比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瑞安论坛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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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3 12: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维权维权维权了这么久,一点用都没有,一点这么安静,没什么效果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文明上网,从我做起。  --瑞安论坛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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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3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来就是无理取闹已经给足面子了,你问他自己去菜市场买鸡有把鸡这一辈子下的蛋买多少钱算进鸡肉里卖给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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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4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第一,2018年翻建是危房原址重建,有规划许可证,不是什么“违规翻建”——危房不重建才叫失职。第二,S3控规和危房重建是两码事,老百姓不能住在危房里等几年。第三,出租合法,法律有明文规定。不是人家“占便宜”,是有人想把租金这笔账一笔勾销。

大家说地方政府有没有落实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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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4 13: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维权不了嘛,一点动静都没有,这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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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4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你家房子只所以是店面还不是之前政府路修到你家门口,已经让你吃了这么多年租金了,竟然还不满足,简直狮子大开口,现在只是收回之前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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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5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第一,人家没说是“商业用房”,人家说的是“有租金收入”——这两个概念在法律上不是一回事。第二,你说“偷税漏税”——请给出具体依据。依法纳税是义务,但用税务问题压拆迁户谈判,不合适吧?第三,“见好就收”——什么是“好”?依法评估、公平补偿才是“好”,不是给多少都得接着。
记住土地管理法关于租金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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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5 14: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上望钉子户都被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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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6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挖掘机身后3米,人家告诉你:谁有权拆房子?挖掘机身后3米,人家告诉你:谁有权拆房子?
人家身后这台挖掘机,距离房子不到3米。今天不聊别的,就聊一个核心问题——谁有权拆你的房子?

记住一条原则:合法建筑,只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拆除。

《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点在这里——是“申请人民法院”,不是“自己动手”。 行政机关没有权力自行拆除合法建筑。没有法院裁定的拆除,就是违法。

什么时候可以拆?必须同时满足这几个条件:补偿决定已经作出、法定期限内被征收人没有复议或诉讼、搬迁期限已过——然后征收方去法院申请,法院裁定准许后,才能拆。

缺任何一步,都不合法。

挖掘机在身后,法律也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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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6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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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7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拆迁补偿少算了一笔账,你家吃亏了吗?

人家发现很多拆迁户都少算了一笔账——租金收入。

先看人家的数据:房屋超40年持续出租,年租金10万以上。按收益法折算,光租金价值就不是一笔小数目。

法律、中央文件都明确鼓励农户出租盘活闲置住宅,租金合法。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有稳定收益的房产,应当用收益法评估。租金必须折算成房屋价值算进补偿。

再看补偿方案里的“一楼临街补助”,只有两个固定档:228000元和269200元。人家是路口第一间、双面临街、两间独立店铺,拿269200元。隔壁单面临街一间店铺,也拿269200元。地段更好、店铺更多、租金更高,补助却完全一样。

这笔账,你能算明白吗?

人家呼吁广大拆迁户:一定要把租金算进去! 租金是每年都有的稳定现金流,不是一次性补助能比的。赶紧看看你家的补偿清单,租金算进去了吗?没算的话,你要提出来。

你们说,这合不合理?

拆迁补偿少算了一笔账,你家吃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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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7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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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7 08: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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