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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8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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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早于该期限不得上道路行驶。 脑残看不懂文字,不上路怎么会停路边,停在不代表没上路。跟你这脑残讲话真他妈的累。不服你去交警队抗议,不服去法院起诉。就知道在这逼逼。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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