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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瑞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瑞安市首部“多规合一”的总体规划,是瑞安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将为我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
《规划》明确,瑞安是温州主城区南部中心、浙南闽北赣东枢纽城市、全国民营经济新样板、山海田园宜居城市、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定位温州大都市区主中心南部新区、浙江城人产融合发展示范区、长三角南翼创新智造集聚区、全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千年文韵美丽幸福标杆区。
《规划》还明确了全市农业、生态、城镇开发边界等指标规模。到2035年,瑞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2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0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99.6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15倍以内,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规划》还完善城镇空间结构,明确了“一主两副四群八特”的城镇空间结构。其中“一主”指瑞安中心城市。“两副”指马屿镇、陶山镇两大中心镇。“四群”指“马屿—曹村”城镇组群、“陶山—桐浦”城镇组群、“湖岭—林川—芳庄”城镇组群和“高楼—平阳坑”城镇组群等四个一体化城镇组群。“八特”指湖岭镇、高楼镇、平阳坑镇、曹村镇、桐浦镇、林川镇、芳庄乡、北麂乡在内的八大特色乡镇。
此外,《规划》还就优化全市域国土空间格局、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布局、营造美好宜居城乡空间等方面做了明确。
市资规局负责人表示,下步,我市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健全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科学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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