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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都讯 “投资五毛,立赚一块”,有人用这种话术设置巨大的集资陷阱!日前,永嘉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7838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厉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2万元。
厉某是95后,高中辍学后无固定职业,平日做代购赚点小钱,却将自己包装成“做大生意的人”,并用伪造的人设蒙骗亲戚、结交朋友。2017年至2020年间,厉某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以启动化妆品代购项目需要采购资金为由,通过亲戚、朋友及其他人员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投资信息,并承诺高额投资分红,向16名不特定人员公开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2200万元以上。
过高的分红、经营不善等因素影响下,厉某的资金缺口逐渐扩大。2020年2月开始,该化妆品代购项目资金周转出现亏空。在上述金额未完全偿还的情况下,厉某明知无法继续盈利,仍虚构化妆品代购项目的经营前景,以需要投资本金为由,承诺给予高额投资分红,公开宣传投资信息,另向25名不特定人员骗取集资款达人民币5300万元以上。
2021年至2023年,在明知资金出现亏空无法归还的情况下,为偿还债务及满足个人消费,厉某虚构了可以代购奢侈品、化妆品、医药品的事实,并谎称货物被扣押需要缴纳保证金,又骗取多名被害人338余万元。
2023年11月7日,厉某主动到永嘉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永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厉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上行径已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诈骗罪,应予数罪并罚。最终,法院决定对被告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2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返还相应被害人。目前判决已生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2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永嘉法院法官提醒,非法集资危害多,轻则权益受损,重则家败人散。为了自身权益和社会金融安全,请大家摒弃投机心理,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一定要到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不轻信他人高利、返现、中奖等诱惑,避免陷入困境甚至构成金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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