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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众多外卖小哥来说,速度就是金钱。这不,永嘉一外卖员为了多接单多赚钱,喜欢飙飞车,结果一不小心闯下大祸:由于骑电动车转弯不减速,其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人重伤。近日,永嘉法院判决该外卖员赔偿原告合理经济损失22万元。
路口拐弯不减速闯下大祸
潘某是一名日结外卖员,平日里在当地一美食街接配送散单维持生计。2021年的一天,潘某如往常一样飞车送外卖,途经一个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猛拐弯,不料因地面湿滑刹车失灵,与前方同向左转的朱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剧烈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朱某受伤的严重事故。
交警根据现场勘察等相关证据,认定潘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经过路口未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朱某驾驶自行车在左转弯时未伸手示意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发后,潘某主动垫付了一万元医疗费。但朱某认为该事故造成自己腰椎和骶骨骨折,被评定为九级伤残,故起诉潘某要求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后续治疗费、鉴定费、自行车损失等共计35万元(扣除已垫付的1万元)。
永嘉法院经审理认为,参照浙江省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浙江省私营单位服务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以及原告出示的医疗费票据、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示的鉴定书等证据和被告垫付等情况,原告的合理经济损失应为33万元。法院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酌情认定被告潘某承担70%的责任,判令潘某赔偿朱某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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