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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政府于2007年非法强制征收湖岭镇陶溪村24.4亩水田,至该地块涉及的项目为瑞安市2007年度整理第10批次建设用地中的“瑞安市招拍挂地块(陶溪村)”项目,其中耕地24.26亩,建设用地0.14亩。目前,该地块至今荒废!我村1500多人,耕地才200来亩,人多地少!浪费土地资源可耻!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多年来,瑞安市湖岭镇政府每年都说要开发,事实上,一次又一次失信。因此,请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保护耕地,恢复耕种,不要再以开发为借口又荒废!
16年多了,征地款快点结清,利息也还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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