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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5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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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宋某某诉某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宋某某系某区村民,于2000年在村西处建公共厕所和垃圾池各一个,并使用至今。2019年8月14日晚上9点左右,宋某某发现所建公共厕所和垃圾池被拆毁,遂报警。某派出所派两名民警到场后查看了现场,告知宋某某此拆除行为是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联合拆除的,告知其去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公安机关不予处理。宋某某请求民警将调查过程和不予处理意见作出书面答复。民警拒绝作出任何书面答复,随后离去。宋某某以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宋某某对口头告知的内容不认可,且当场要求书面告知处理结果,但民警予以拒绝,构成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故判决责令该分局于法定期限内对原告宋某某的报警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原告宋某某。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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