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D有个洞 于 2023-9-3 12:52 编辑
奇葩!瑞安西门河头团块的土地出让"意向"和"成交"竟然在同一天!
真的太奇葩了!
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西门河头团块的土地出让相关公告中,看到“出让意向”和“出让成交”的公示竟然在同一天,都在2019年10月15日。这天,估计是个好日子! 如果仔细查看索引号,你会发现,“出让成交”还在“出让意向”之前! 之前小喇叭发布过《 政府主导的项目也会违规?》一文中就曾自我怀疑过,按理说,土地交易这么重要的事情,动辄几亿几十亿元的大买卖,怎会如此草率?!还有发布在政府网站的公开信息,如此严肃的行政作为,几乎不会出现操作失误或文字错误! 唉,看来还是小喇叭too young too simple~ 话不多说,发帖主要为了学习!我们进入主题,看下文 政府供地环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政府供地环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操作程序上一般包括以下十个步骤或阶段。
1.接受用地申请,确定供地方式; 2.编制协议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确定底价; 4.协议出让方案、底价报批; 5.协商,签订意向书; 6.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 7.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 8.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 9.办理土地登记; 10.资料归档。 公示是多么重要啊! 拆迁户们一定要多看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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