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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瑞安市教育局印发《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共体(集团化)办学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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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教共体(集团化)办学?
根据《实施方案》,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是指我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参与城乡教共体(集团化)办学。通过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实现义务教育全域均衡可及和优质资源共享,实现我市义务教育高水平优质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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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共体(集团化)办学有哪些方式?
我市将根据实际情况,组建两类教共体,分别是融合型教共体、共建型教共体。这其中,又以融合型教共体为主,共有38所核心学校与100所学校结对融合发展,3所核心学校与5所学校形成共建办学。
融合型教共体
由 1 所城区或镇街中心校为核心学校、若干所乡村学校或新建学校为成员校,共同组建融合型教共体。
融合型教共体分两类教育集团:
一是紧密型教育集团,实行一个法人代表,或同一人担任不同学校的法人代表。
二是统合型教育集团,实行教育集团总校负责制,各校法人依然独立,任命核心学校校长为教育集团总校校长,赋予总校高度统一管理职能。
融合型教共体(教育集团)“一套班子、多所学校(校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运行模式,人事管理统一、教育教学统一、评价考核统一的模式,带动各学校(校区)快速发展。
各学校保留原校名,增挂“瑞安市**学校教育集团**校区”牌子。
共建型教共体
由优质民办学校托管乡村薄弱公办学校,共同组建共建型教共体,即共建型教育集团。
优质民办学校为核心学校,乡村薄弱学校为成员学校。建立“相对独立、资源共享、统一管理”的办学模式,在坚持学校现行公办体制不变、法人代表不变、拨款机制不变的原则下,统一教育教学管理,统一教育教学改革,统一资源共享。
乡村薄弱学校保留原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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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共体(集团化)办学如何保障?
完善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机制
深化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建立和完善紧密型教育集团和统合型教育集团各学校(校区)之间教师全员无障碍流动机制。
按教师配置相关要求,统筹安排,无障碍调配各学校(校区)教师。
各学校(校区)内因学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教师短缺,由学校(校区)间以驻教、走教等多种形式统一调配。
完善教育集团内教师全员定期交流机制,制定教共体教师流动方案,每学年至少流动1-2 名教师,三年内交流教师人数达到成员学校(校区)教师人数的10%,骨干教师和中层管理各占一定比例,形成教育集团内教师流动和均衡配置的常态化模式。
全面落实《瑞安市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中制定的激励措施,鼓励教师积极主动交流。
落实教育集团捆绑考核机制
制定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办法,保障集团化办学健康运行、有序发展,激发和调动成员校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推动教育集团各校(校区)共同发展、特色发展。
统一使用省厅教共体建设考核平台,依据《教共体(集团化)办学共享学校帮扶任务完成情况数据采集操作手册》要求,及时上传相关资料。
考核项目总共7项:师徒结对、跟岗锻炼、帮扶教学、线上拓展共享、学生集体交流、名师工作室、教师交流(支教活动),具体参见《教共体(集团化)办学共享学校帮扶任务要求》(附件1)。考核评价结果,纳入校长年度绩效考核和市教育质量奖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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