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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5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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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浙江
欠缺公平合理
1.城中村改造市政府政策出台被拆迁的一自然间占地35以上㎡应安置175平方加35平方奖励,上望东安、中子山等都是175㎡+35㎡,210平方。唯独西门瓦窑城中村改造175㎡+15㎡。以规划安置面积不足为由进行搪塞。实则是北濠河开通与沙河连接是水利工程,高标准补偿异地安置;万松西路延伸扩建,两者都占用了AB地块旧村改造用地。水利工程,万松西路扩建征地拆迁户本应异地安置房都放在AB地块上和旧村改造一起解决,压缩到190平方。
2.村集体组织协助政府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三用房3%奖励政府不应该拿拆迁户的安置房给村集体组织,村组织常年的行政费用及村干部的工资待遇是村集体经济承担,为村民干一点事也是应该的,政府应当以其他方式给奖励。以上水利工程,万松西路延伸扩建3%三用房奖励都加在旧村改造安置户身上,对AB地块上的被拆迁户都是不合情合理,欠缺公平。
3.政府二次出让国有土地,我们二次买入。AB地块都是祖上留下的老房子,合法产权、征地房屋拆迁土地补偿一分钱没有,归村集体所有。政府以7万元每亩征收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政府又以每亩1300万元出让基投公司,基投把国有土地出让费转为安置房综合成本内,说明房屋建成后土地属性已是国有土地出让,但政府在产权调换协议中加收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差额费,每平方安置房以500元/㎡收取不合理。政府不能再同时同一宗土地出让二次。等于我们在老房基上建造房屋二次买入国有土地,太冤了。以上种种实则巧取豪夺进行瓜分拆迁户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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