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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30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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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村里自拆,村委会无权直接注销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注销登记必须由法定主体向登记机构申请,村集体不是适格主体。
村委会没这个权力
注销宅基地和房屋登记,申请主体只能是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也就是我本人)。村委会以"村民自治""旧村改造"为由,单方申请注销,在法律上没有依据。村民会议决议也不能对抗法
律、侵犯我的合法财产权。
登记机构直接注销也违法
即便村集体去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也不能受理。合法注销只有几种情形:权利人放弃、房屋灭失、依法征收/收回、生效法律文书,每种都需要对应的法定材料。我没有签字放弃,没有生效征收决定,仅凭村里自拆,登记机构依职权注销属于程序违法。
我现在需要知道是谁注销的:希望有关部门出具注销的具体依据和申请材料。确定是村委会申请还是登记机构依职权办理,才能确定起诉谁。
规定在知道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注销登记,同时追究村委会责任。并向乡镇政府反映,要求责令村委会改正违法决议。如果乡镇政府不处理,继续起诉其行政不作为。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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