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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最新政策
2026年农村土地确权(含农村承包地延包与宅基地确权)的最新政策,主要围绕“三权分置”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化解以及便民利民原则展开。核心政策依据包括2026年3月印发的《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2025年12月印发的《关于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217号)。具体政策要点如下:
一、 农村承包地确权与延包政策(2026年最新)
延包30年,大稳定、小调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以二轮承包合同到期日为起点顺延(全国统一顺延至2057-2058年)。坚持“大稳定、小调整”,99%以上农户原有承包地块、面积、四至边界保持不变,严禁全村打乱重分、借机违法收回承包地,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证书“不变不换”: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继续长期有效,不强制统一换新证。仅在证书丢失、破损、登记信息错误、分户/合户/户主变更等情况下办理变更,优先在原证上标注延包期限,确需换发的统一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
共有人资格认定:以是否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唯一标准,不看血缘关系。仅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符合条件的“外嫁女/入赘婿”、新生儿、合法收养子女等)登记为共有人,非本村成员(如已迁出且转为城镇非农户口的体制内人员)不能登记。
特殊人群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户,只要户内还有本村集体成员,承包地不收回,可正常确权、流转、继承(仅整户消亡才收回);户主去世由户内其他成员推选新户主办理变更登记;分户家庭需家庭成员协商一致,签订分户协议并公示后分别确权。
二、 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2025-2026年最新)
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原则,对“一户多宅”、缺少用地/规划审批、面积超标等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例如,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全部确权;符合“一户一宅”但无审批手续的老房,经村集体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可确权;面积超标按不同历史阶段(如1982年、1987年等)分类处理,超占部分视情况确权或作附记。
严守政策红线:严禁通过确权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城镇居民违规下乡占地建房、违法购买宅基地、违规建设别墅/私人会馆、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各类“小产权房”等情形,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房地一体登记:全面推行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完整列明妇女、儿童等全部家庭成员信息,保障家庭成员平等财产权益。
便民办理:推行审批、规划、登记联审联办,鼓励以村、组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办理、送证上门,推广电子不动产权证书,全程免费。
注:各地具体执行细则可能略有差异,实际办理时请以当地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或乡镇政府的具体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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