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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30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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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看清楚了!!!近期,浙江多地出现小区内部窄路因违停堵塞,车辆无法前行只能倒车,进而发生刮擦事故的纠纷。当事人普遍反映,当地交警到场后,以“小区内部不是道路”为由,拒绝测量路宽、不调取监控、不记录现场障碍物情况,直接认定倒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违停车主无责。此类处理方式引发大量投诉,多名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温州邻市一起典型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事发小区为封闭式管理,内部通道宽度仅2.2米左右,属于单车道,无法会车。事发当日,业主驾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前方被一辆外来车辆违停占据大部分路面,仅剩约1.8米通行空间,且前方为死胡同,无任何通行可能。业主多次鸣笛、下车查看,确认无法通行后,只能缓慢倒车,过程中与违停车发生刮擦。
交警到场后,未使用测量工具,仅目测后口头表示“小区里面不算道路,违停车是死车,倒车就要全责”,未制作现场勘查笔录、未绘制现场图、未固定任何证据,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判定倒车方全责,违停车主无责。
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道路以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参照本法处理,交警仍负有勘查现场、固定证据、测量路宽的法定职责;
2.小区内部通道虽非城市道路,但属于业主共同使用的公共通行区域,任何车辆停放不得妨碍通行;
3.本案中,违停车堵塞唯一通道,制造危险,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4.倒车方因前方无路可走,被迫倒车属于紧急避险行为,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无明显过错;
5.交警未勘查、未测量、未取证即定责,程序严重违法,事实认定不清。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交警原全责认定,责令交警重新作出责任认定,并明确指出:此类案件,违停车主至少应承担主要责任,不得简单以“倒车全责”处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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