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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4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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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白色蜡烛 于 2026-1-24 13:48 编辑
但小区 在国外 通常是亿万富豪才有资格住的。。。我们为什么有资格住小区,首先人工比较便宜。因为这里头物业跟房本是直接挂钩的 这里头牵扯的事情说复杂也不复杂 说简单也不简单。为什么自治无法实现 首先的问题是费用垫付与平摊问题 其次责任人是谁?另外责任人还需要进行一个资格认证 所以光这两样东西 自治就无法实现了。那么业委会来管 也不是不可以 那必定小区是有很大的收入才能实现!基本上物业公司 对于有些难以处理的 比如楼道垃圾堆放 业主个人素质等等问题 物业只要履行通知 那么这个官司 业主还是输!。。。业委会自管成立后 费用只会无限增加不可能减少。因为什么呢 因为这里头就成了自家编制乐园 每个人给自家人买社保。开高工资等等。然后遇到难以处理的事情还是装沉默人 再加上自身也是这个小区的 你本来还可以找物业撒撒脾气 现在换成自管了 你再放脾气试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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