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45698
- 注册时间
- 2009-5-24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听众
- 收听
|
发表于 2025-5-17 10: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也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音,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如果是在正常活动中产生的一些轻微噪音,没有达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程度,或者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噪音,则一般不构成违法。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