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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6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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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浙江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对诉求事项进行调查。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经调查核实,该问题涉及消防前室,系用户将消防前室合并为厨房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5.3.3 规定:用户燃气管道及附件应结合建筑物的结构合理布置,并应设置在便于安装、检修的位置,不得设置在下列场所 : 建筑内的避难场所、电梯井和电梯前室、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6.4.1 规定: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因此,用户需要整改。请广大用户在装修房屋前期,及时跟我公司做好对接工作。
二、针对隐患整改完成后,仍需15个工作日等候安装的问题,我公司第一时间进行自查,未发现该情况。若用户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后,我公司会在5个工作日内为用户完成燃气安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我公司服务热线0577-65587782或者到客户服务体验中心(万松东路锦佳华庭C区店面)咨询。
安全用气,幸福万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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