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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安市民政局率温州市之先,联合瑞安市财政局、瑞安市医疗保障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补贴制度的通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等制度,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强化政府兜底保障职能。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从202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
瑞安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低保边缘户家庭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
补贴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补贴标准125元,低保边缘户家庭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每月补贴标准100元,用于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务。
该项补贴无需申请,随低保和低保边缘资格动态调整。
养老护理补贴补贴对象
瑞安市户籍生活不能自理的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户家庭老年人。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根据自理能力、低保和低保边缘分63-500元六档,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照顾服务、护理服务、购买护理用品等照护性服务。
该项补贴对象申请后经乡镇(街道)初审,由市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根据《长期护理保障失能等级评估规范》进行自理能力评估,经申请人村居公示,再由市民政局审批后确定补贴名单和补贴标准。
基本生活补助补助对象
瑞安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
补助标准
每月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计发,用于解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困难。
该项补贴同样无需申请,随低保资格动态调整。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同时申领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基本生活补助。
1、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不重复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基本生活补助。
2、已纳入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的老人,按现行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政策保障,不重复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
3、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不重复享受养老护理补贴。
4、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地区的参保人员,已通过基金支付了基本护理费用且待遇高于护理补贴标准的,不重复享受养老护理补贴。
5、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困难退役军人基本生活救助的,不重复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6、补贴对象新增的或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自认定的次月起开始享受或调整补贴;退出低保的,自次月起停止享受。
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采取电子积分的形式按月发放至老年人本人的市民卡养老补贴专用账户中,以服务给付的方式用于日常生活照料、照护服务范围内的消费结算。北麂、北龙等难以提供服务的偏远海岛地区,以货币形式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则与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步发放至老年人本人或家庭的银行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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