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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出大殡管理告知书
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革除殡葬陋习,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绿色的治丧新风尚。根据省、市殡葬改革及管理有关规定,现就曹村镇禁止出大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主动缩减丧事和白宴规模,杜绝大操大办。严禁占用公共道路搭设灵堂灵棚。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丧事活动中使用礼炮、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22时至7时举办丧葬仪式时,使用高音喇叭和乐队演奏等噪声扰民的行为。
三、简化遗体告别仪式,亡故者遗体一般保存5天以内,丧事活动提倡在7天内结束,佛教、基督教信仰者不开展大型聚会仪式。
四、严格控制雇佣丧事军乐队和弹唱班丧事乐队规模,总人数不超过 20人。
五、倡导文明丧葬礼仪,禁止大规模游街出殡,禁止妨碍交通,殡仪服务用车不超过5辆(电子广告车不超过1辆)。
六、禁止在出殡过程中使用擅自改、加装的礼炮车、车载电子花圈和未经年审的车辆,收受花圈花篮不超过10个。
丧户凡违反规定的,按照殡葬管理法规,不得享受各项殡葬惠民政策,凡不服从管理,妨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涉及党员、公职人员的,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曹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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