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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0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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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还谈个什么,吃顿散伙饭拜拜吧。
理由如下
1:不论性别,失去经济自主权的人等于失去独立人格,这类协议就等同出卖人格的卖身契,只有低价值群体才会愿意对这类协议作出妥协,并且在以一方失去经济自主权的前提下,其婚姻存续期间必然会发展成压迫和屈辱的关系,这类关系的长久只能依赖屈辱方不断的降低自身的底线,直至崩溃或忍让至生命尽头,无论前后者,都是一种悲剧的婚姻样本。
2:假定一方接受了这类契约,并在婚姻存续期间做出了违约行为,导致几十年的积累甚至两代人的劳动价值归0,这种结果即使是高价值群体也有可能无法调节好心理状态,何况是会接受此类剥夺人格契约的低价值群体,故该群体在这种情况下作出极端行为的概率是极大的,轻则轻生,重则极端报复。
综上所述,在基于这种契约前提下的婚姻,悲剧是必然。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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