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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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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这个问题很简单,婚姻琐事走法律途径。根据双方已经披露的信息看应该已经离婚半年以上了。既然已经离婚,如果对离婚还有异议,也可以走法律途径,很明显是女的是既要还要贪心不足,男方为了顾及面子一忍再忍,女方为了某种目的一再发布曝光信息有真有假。退一万步讲,就算男的真的那么不堪,都已经离婚了,你有什么资格管男的?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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