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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无人机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示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启用警用无人机开展交通违法电子取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启用时间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常态化启用无人机开展交通违法抓拍工作。二、抓拍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含主次干道、商圈、学校、医院、城乡结合部、国省县道、高速公路等)。三、抓拍违法行为类型1.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禁止标线指示;3.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4.在高速公路上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倒车、逆行、违法停车;5.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四、温馨提示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通行环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规范停放,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5月25日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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