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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一女子投诉至乐清市教育局,称某校女老师“知三当三”,与其前夫在婚内期间存在不正当关系。
对此,乐清市教育局回应:梁某某目前未婚,在2022年期间,经他人介绍与您前夫薛某某(当时未婚)相识,期间有过一段时间交往,双方微信有红包互发记录。后来,梁某某得知薛某某有女朋友后俩人就不再联系。据向薛某某电话了解,其与您2024年3月结婚,2025年8月协议离婚。经核实,在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梁某某与薛某某未有联系,未发现您反映的该教师知三当三,插足他人家庭的情况。
但女子表示并不理解,自己当然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2022年11月19日就已经和男方办了婚礼,之后还生了孩子,男方却在12月多次给该教师转账,记录都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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