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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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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第二点的理解是大错特错了。。
首先,如果没人报名或报名人少,他的房子可能会降价二拍,损失更大。
法院说明里白纸黑字很清楚了,不付余款的,仅仅是保证金被扣了。你第二点里说的什么这次成交价500万减下次重拍300万,补200万差价,那你就是完全胡说了。。所以很多法规,规则白纸黑字写那了,你们还是看不懂,必须要有人有律师一句一字给你们解读清楚。
被执行人,假设他欠银行是100万贷款,为了让他们的房子不至于降价二拍,一般会出钱让亲戚或朋友出名报名,(很多老赖几十万的保证金还是有钱的),比如这次把价格翻倍后,200万起拍房子拍到500万,假设不付款余款,保证金40万被扣了,是用于还被执行人的债务的。这房子名次出来后下次重拍比如说拍到市场价250万,250+40=290万,减去银行债务100万,最后还给被执行人的还是190万。。也就是说执行人没亏损。。。
另外法院说明的【悔拍保证金用于弥补 重拍拍卖款低于原来拍卖价的差价,】(注意这里用词是原来拍卖价,不是原来成交价,原来拍卖价那意思可以解释为就是原来一拍的起拍价),也就是说这里可以解释为是只有在二拍时成交价低于一拍拍卖价时,这时保证金才会被用于弥补。。
也就是说一拍把成交价翻倍后(200万起拍拍到500万),重新拍卖还是起拍价200万或250万成交,前面悔拍人的40万保证金就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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