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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会让人烦躁影响睡眠质量不利于健康
日前市区后垟某商家因超标排放社会生活噪声
收到了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的万元罚单
去年年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玉海中队接到市民反映称“玉海街道后垟某店在夜间经营时,其排风设备所产生的噪声过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在该中队执法队员开展劝导,商家对设备进行初步调整后,市民认为噪声影响依旧存在。
对此,该中队会同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涉事商铺人员的见证下,对排风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予以监测。根据瑞安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监测报告显示:测点夜间噪声排放值为54dB(A),已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级标准限制要求。
据此,中队执法人员就该商户涉嫌超标排放社会生活噪声行为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限期内予以改正并于今年1月对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后经复测,整改后的涉事位置测点的夜间噪声排放值为46.2dB(A),已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级标准限制要求,已整改到位。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设置的油烟净化器风机于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超过规定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但在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已于限期内改正,故参考《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常见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产生噪声污染的具体时间、超标排放噪声的具体分贝等都是实施行政处罚时考量的重要因素,经营者使用油烟净化器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积极防止和减轻噪声污染,以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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