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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需要提醒的是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
近日瑞安有多人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被予以行政处罚!
去年10月,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瑞安警方提供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线索。经查明,在2023年2月,杨某某、戴某某等人从上家违法购买烟花爆竹后,利用“朋友圈”、短视频等形式发布售卖广告,通过送货上门、买家自取等方式向他人出售烟花爆竹牟利。林某某、朱某某等人则从上家(已判刑)处违法购买烟花爆竹后违规存放于自己开的金银纸店中进行零售获利。
烟花爆竹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对销售地点、储存地点和数量、运输方式均有严格要求,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随意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不仅违法而且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因此,利用微信“朋友圈”、短视频等途径售卖烟花爆竹,直接用私家车“送货上门”或者让消费者开车“自提”,涉嫌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遂依法对上述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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