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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购物的蓬勃发展,居民区超市、小区物业大厅、快递驿站等逐渐成为暂存快递包裹的主要场所,然而便捷的快递代收服务同时也存在不少隐患,快递包裹被盗现象时有发生。今年以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盗窃快递案件30余起,涉及快递包裹上百余件,其中“顺手牵羊”是最为常见的作案手法。
2024年9月,有盗窃前科的宋某多次在瑞安市塘下镇某超市门口、老人活动中心等地的快递存放处盗窃他人快递包裹,于当月20日被民警抓获。
经查,宋某盗窃物品总价值为600余元,均是通过假装找自己的快递顺手牵羊,“快递都是放在门口、大厅,没有人管。我只拿价值较小的小件包裹,小包裹哪怕被偷了很多人也不会报警。”宋某交代。
尽管宋某为顺利盗取快递,选择价值较低的小件包裹,但价值虽小也够“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经审查认定,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
2024年9月27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宋某涉嫌盗窃罪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瑞安市人民法院于同年10月11日判处宋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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