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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等高速公路收费站及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温州市、湖州市人民政府:《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增设龙港南收费站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温政〔2024〕67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核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设置收费站及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湖政〔2024〕35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增设龙港南收费站,在工程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省政府批复收费标准确定。通车后由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具体收费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公布。
二、同意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沿线设织里东、南浔西、菱湖、千金、下舍等5个收费站。该项目为政府还贷项目,收费期限15年,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该项目与申苏浙皖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段、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湖州段、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杭段相交于织里、双林、士林、新安枢纽,为准确计量车辆通行费,需重新明确上述相交高速公路里程,具体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公布。
附件:1.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里程表
2.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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