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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瑞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塘下中队
办结了一起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案件
到底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看吧
该起案件是因瑞安某燃气配送服务有限公司送气工,使用了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进行燃气配送服务,经查对其行为依法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多次向其公司负责人强调该行为的危害性,督促其加强对全体送气工的安全教育,强调燃气规范配送的重要性,要求送气工使用公司统一的车辆进行配送,并让其对旗下便民服务点加强监督,强化安全意识,将规范燃气配送“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公司自备车辆运输燃气必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由专业公司安排危化品运输专业车辆和取得相关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押运员执行,同时还要严格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且车辆要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
燃气作为生活能源的一种,在家庭、饭店等场所广泛使用。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非法存储、买卖或者运输的危害性极大,一旦发生意外,将严重危及周边建筑物和群众的安全。塘下中队执法人员将严肃对待相关案件,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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