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601936
- 注册时间
- 2016-7-4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听众
- 收听
|
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关于亚运会期间禁止野外违规用火的通告
为做好亚运会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全镇森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规定,特发布禁火通告,内容如下:
一、禁火时间:2023 年 9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
二、禁火范围:全镇林地及距林地边缘 100 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禁火区内,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禁火 区域;
(二)严禁烧草、烧秸秆等农业生产性用火;
(三)严禁炼山、烧荒等林业生产性用火;
(四)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
(五)严禁工程用火以及吸烟、烤火、野炊、火把照明、烧蜂窝、烧山狩猎、使用枪械狩猎等;
(六)严禁其他野外用火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特殊情况需要在禁火区域野外用火的,应报塘下镇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瑞安市森防指办公室、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备。
四、禁火期间,各涉林村社、森林经营单位要在禁火区的林区入口设立检查站点,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应自觉接受登记检查,严格按照要求使用“防火码”,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 和义务。
五、禁火期间,全镇护林员务必在岗到位,加强巡护;各级森林防扑火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采取果断、安全、高效措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同时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 12119或110。
七、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
2023 年 9 月 21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