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D有个洞 于 2023-6-14 13:42 编辑
先看摊派的字面意思,意思是按比例分配,由众人或各方面分担。
出处有很多
(1)《文献通考·户口一》:"长吏惧在官之时破失人户,或恐务免征税,减克料钱,只於现在户中,分外摊派。"
(2)明·张敬修等《文忠公行实》:"贫民鬻子妻,不能输纳,则其势不得不行摊派。" (3)《清史稿·食货志一》:"摊派加捐,上下交困。" (4)李广田《冬景》:"摊派公款时他必须多出钱。"《新华月报》1979年第9期:"没想到,好事先摊派在你身上了。" 小学毕业的人估计都很看得懂,就是利用某种权利、强势,向无权、弱势的人分摊某个名义的费用,明显有着强行、强加的味道,不容拒绝。 可以说,摊派,自古有之。 这跟众筹、捐资等有着明显的区别,像村里建造祠堂、修桥修路等,大家有着统一认识,围绕同一利益(信仰)目的,筹集资金,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共同努力去实现愿意。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层面已经对摊派有了约束。 如(1)国务院于1988年4月28日发布的《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中规定,企业对国家和社会所尽的义务,主要体现在为社会提供适销对路的物质产品,依法缴纳税金、费用、利润上。在法律、法规之外,任何机关和单位向企业征收费用、强制企业赞助、资助、捐献财物、购买有价证券、集资、参加保险,将公益性义务劳动改变为向企业索要财物,或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费用项目超越范围、提高标准等等,都是摊派行为,企业有权依法加以抵制。如果企业遇到拒绝摊派无效,或受到要挟、刁难、歧视,甚至打击报复,企业有权向审计机关或其它有关监督部门控告和检举揭发,有权向上级机关反映,甚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给以保护。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在扶贫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回到我今天想要说主题,瑞安划龙舟收的龙舟银,算不算摊派?大家该不该抵制? 查看瑞安论坛历史发帖和其他材料信息,我们了解到,瑞安过去划龙舟,不需要官家组织,各村在端午节来临之前,就会自发准备起来, 然后会有开龙舟鼓、起(造、修缮)龙舟、发龙舟贴、赛龙舟等多种多样的传统节目,非常丰富、非常精彩。 当然,这一切活动,都涉及都费用,发起者、组织者(俗称龙舟头家或独家)会去筹集资金,各村各姓氏祠堂均有不同,有的要求独生子出钱,有的要求外嫁女出钱(男方),有的村里富者、能人、乡贤出资。总之,过去各地划龙舟,从未因费用问题有过烦恼,也没因出资出钱有过牢骚怨言。 因为在老一辈人眼里,这已经成为一种传统模式,各家各户都会遇到,每个人都会遵从,跟其他的乡风民俗一样。 至于费用怎么用,都有记账,也大多会公布,这里不多说。 瑞安传统的民间划龙舟活动里,个人觉得,问题最大是争斗,比赛嘛,总有输赢,如果输赢只是名头,那也没问题,瑞安人的龙舟,关系风水、财运,这就让每只龙舟赋予的更多不一样的期待。 各村、各宗族都会挑选最强壮的男丁(女队竞赛还没听过),提前训练,比赛时,拼命想要夺冠,毕竟承载着这么多人的希望啊。 比赛过程,就不可避免的发生冲突,口角,引发肢体攻击,打架,打群架,从水里打到岸上,再从岸上打到村里。 有些因为历史遗留下来的各村间、各姓族间的矛盾,一旦爆发,打起来更是火力全开。 想想也可笑,本来民间划龙舟有龙娘、龙子、龙兄龙弟等看似亲辈的关系,发生冲突后,双方都是仇人。 还有,本来划龙舟摆香案,是娘家给外嫁女撑场面,一旦双方发生冲突后,也都六亲不认了。 作为80后的年轻人,我听说的和理解的不一定准确到位,甚至有很多错误,但从现代人的眼光看传统,确实无法理解。 瑞安龙舟禁到现在,差不多15年了,老一辈的操作习惯都在,或者说很难改变(越老越坚),这点估计政府也看到了, 如果瑞安今年解禁开放民间划龙舟,各种问题肯定会出来,影响地方治安,引发社会动乱,这是所有当家领导最不愿看到的。 所以就有了“堵”“疏”结合的政策。 全市范围继续禁划民间龙舟,政府组织竞技龙舟竞赛。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限制队数参加传统龙舟竞划。 政府公告也说的很明白,不许开龙舟鼓、不许燃放烟花爆竹、不许摆香案、不许收龙舟银、不许各种形式的摊派等等, 因为这些因为涉嫌迷信、涉嫌扰民、涉嫌敲诈勒索等,给老百姓增加负担,是与一个追求文明、法治的城市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 然后,部分民众不明白。 按照老的传统操作模式,擅自开龙舟鼓、放烟花、造龙舟、上水等等 这里面,开龙舟鼓和收龙舟银是目前网上大家讨论最多的话题, 开龙舟鼓(顺带着放烟花爆竹),涉嫌扰民,5月、6月,正好是高考、中考期间,部分民众罔顾政府公告,我行我素,开鼓放炮,引发很多家长朋友的不满和投诉。 收龙舟银,就是以划龙舟的名义,向村里独子户、外嫁女、企业商铺等收取划龙舟的活动费用。有些村居,像安阳街道的个别村,划龙舟费用由村里或个别土豪赞助,发公告今年不收龙舟银(详情看论坛帖子)。但是,瑞安大多地方,仍旧按照老的模式,头家们发龙舟贴,打电话,找人传话等方式,收取龙舟银。有些村居有定价,有些村居没定价,总之都是索要、讨要。小辈不给,长辈给。根据论坛发帖情况来看,年轻一辈对此非常抵触。认为这是摊派,跟政府规定相悖。 有人认为,定价索要,涉嫌敲诈和强拿硬要; 有人认为,今年民间划龙舟活动办不起来,依旧收取活动费用,涉嫌诈骗。 各种支持禁划、反对摊派的声音,其本质都归于对民间划龙舟传统模式的不认可。组织者和头家,一旦通过发龙舟贴、发短信、打电话、贴公告、传话等形式向特定对象收取所谓龙舟银,这就是摊派! 就目前政策背景下,任何以划民间龙舟名义向村里民众摊派费用的, 不管定额多少, 这不是什么敲诈勒索,不是强拿硬要,这就是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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