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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名举报乐清市《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临时工棚项目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信 举报人:城东街道振海村114户(96股)村民 被举报人:城东街道办事处,法人代表:周伟健,系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项目协调部门。 被举报人:乐清市城投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一帆‌,该公司系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项目业主单位。 被举报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工地项目经理:‌王汉祥,该公司系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项目施工单位。 尊敬的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乐清市城东街道振海村(原云岭村)“岭新二塘”114户(96股)村民,在1982年-1996年通过自行集资形式围垦造地面积约183亩(179亩+塘坝14亩),取名为“岭新二塘”,于2004年经原乐清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原乐成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和总体规划图(局部)表明,争议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坑塘水面,被规划为基本农田。 可是在2026年1月15日上午,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项目部在未出示该临时工棚获批的临时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违法施工。经村民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虞姓经办人员了解,该临时工棚审批还在办理中,并未完全审批发证。如果你们村书记和村民提出争议,该项目要经过业主方和城东街道协商好再审批。至今该临时工棚施工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项目部一直在违法施工,举报人请求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队责令其立即停工! 违法施工现场 经村民向业主方乐清市城投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场工地负责人黄经理讲述:该60多亩土地是从城东街道办事处签订有租赁协议租赁过来的,一亩地1万元,60多亩计60多万,加上复垦保证金合计910万元。让村民震惊的是,该地块属于振海村(原云岭村)114户(96股)村民1985年-1996年围垦造地,40年来一直由114户(96股)村民种植使用。城东街道凭啥拿我们村民的土地私下与乐清市城投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非法牟利,已经涉嫌违法。 违法施工现场 根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超过规划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违法建筑(以下简称城镇违法建筑)。第十一条 城镇违法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含局部拆除,下同),依法处以罚款:(一)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且不符合城镇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或者超过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的。 综上所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项目部在未出示该临时工棚获批的临时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已经构成非法施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报人请求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队责令其立即停工! 举报人:城东街道振海村114户(96股)村民 村民代表:卢法凎 联系手机:18757071026 202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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