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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0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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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违法无效的 法律规定了女性可以自由选择去男方所在村,也可以留在自己村。所以楼主如果没有在男方村领取过利益和钱的话,且户口没有迁走,是一定可以领取的。瑞安每年都有这种官司,基本上全部都是村里输。相关法例子如下: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此处的妇女包含“外嫁女”,也就是“外嫁女”在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此处的“妇女结婚”结婚就是指的“外嫁女”,“妇女离婚”其中也指的“外嫁女”的情形之一,就是“外嫁女”在承包期内,如果没有在丈夫家取得承包地,其原承包地不能收回,“外嫁女”离婚后,没有取得承包地,其在前夫家的承包地也不能收回。“外嫁女”权益受到侵害,该如何的维权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如果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侵害“外嫁女”的权益,如何处理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也就是说,如果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侵犯了“外嫁女”的合法权益,我们“外嫁女”就要启动行政诉讼的法律程序,首先向乡镇或者街道写一份《责令改正申请书》,如果还是无法解决,就要接着申请行政复议程序,最后启动行政诉讼程序。当然,在此之前,需要首先申请村务公开,把相关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或者决议等申请出来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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