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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3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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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瑞安市2025年最新规定,除了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外,**全年其他时间原则上禁止燃放**,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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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春节期间燃放限制**
1. **全年禁止燃放**
- 除春节及元宵节(2025年1月27日至2月12日)外,瑞安市区全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 **例外情况**:仅限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特殊活动(如政府组织的庆典、焰火表演等)。
2. **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
- A级、B级及C级架子类烟花爆竹(如礼花弹、大型组合烟花);
- 拉炮、摔炮、砸炮等含高敏感度药物的危险品类;
- 孔明灯、钢丝棉等易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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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全年禁止燃放的区域**
即使在春节期间,以下区域也**全年禁止燃放**:
1. **公共安全相关场所**
- 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内部;
- 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学校、敬老院周围50米内;
- 车站、码头、铁路沿线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
- 加油站、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周围100米内。
2. **火灾高风险区域**
- 建筑物楼顶、阳台、楼道、走廊等易引发火灾的部位;
- 山林、公园、木结构房屋区域等重点防火区;
-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3. **其他区域**
- 重要军事设施周围50米内;
-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放区域(如批发市场、零售点附近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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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违规处罚**
1. **非允许时间燃放**:公安机关可处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行政拘留。
2. **非法销售、储存或运输**:应急管理部门可没收物品并最高罚款10万元,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 **非法燃放举报**:拨打 **110**(公安)或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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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特殊活动申请**
- **婚丧嫁娶等私人活动**:目前未明确允许,需提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审批。
- **大型庆典或表演**:需提交安全预案,经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燃放。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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