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一个电视剧,是关于清朝官场对赈灾款的使用
户部到省,省到具体部门,具体部门到县
省里说了,我这轿子好多年没换了,衙门也需要翻新了,整点赈灾银不算过分吧?我也没放个人腰包阿
具体部门说,我为了向省里多要点赈灾款,四处活动活动需要的银子总不能叫自己掏吧
县里说,好几户灾民地主跟上头关系铁,总要先照顾他们吧,其他照顾草民,不过分吧?
最后一个很清廉的下级官员说,在清朝中央下来的赈灾款到地方具体部门的手中有三成算非常非常清廉了。
以上纯属电视情节!讲清朝故事而异哈,如有违反那哈的,请马上删除!
[ 本帖最后由 西门拿ak 于 2008-5-16 00:4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