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特大交通事故基本事实调查清楚
经过半个月左右的调查取证,“3.28”特大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昨天下午,市交通事故处理中队举行事故责任公开认定会,将该起事故的调查结果以及相关证据向当事人家属公开。
据了解,2008年3月28日,上望林东村的吴某醉酒驾驶浙CFL***号轿车从瑞安市区驶往温州方向。0时15分左右,行经104国道汀田镇岑岐弯道地段时,车辆越过中心双实线驶入左侧道路,车身右侧与相向而来由王女士驾驶的浙C0A***号轿车车头发生碰撞,随后仰翻在左侧的道路上,造成车内乘坐的两名女子当场死亡,驾驶员吴某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另一辆车内王某受伤。
认定会上,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详细介绍了“3·28交通事故”自接警后的现场勘查情况、调查取证过程和鉴定检验结果,并以投影形式一一展现在与会人员面前,现场征询了各方当事人家属的意见,逐一分析了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和责任。并针对当事人家属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质疑现场作出答复。
交警部门表示,推行交通事故公开认定制度,增强了交通事故处理的阳光操作,从而减少群众对事故处理部门的误解。
FM910记者小徐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