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可通过行政手段和民事诉讼手段解决。
行政手段:1、向规划部门举报;
2、向国土部门举报。
民事诉讼手段:以侵害农地使用权为由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停止侵权,拆除违章,并排除妨害、消除影响。但你要举证证明该自留地的权源是很困难的,自留地制度源于60年代的人民公社制度,自联产承包后,自留地并未进入土地承包范围,由于时间已长,一般无法找到书面上关于自留地分配给你家的证据,且大多数的自留地都已丧失耕种功能,你要证明是你家的自留地,在举证方面可能有点难度。如果不能举证证明你家是该自留地的权利人,将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建议你向国土部门以非法占地进行举报。
[ 本帖最后由 思宇 于 2008-1-2 00:0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