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部法规12月1日开始实施
12月1日,共25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1部,地方级法规14部。一系列针对食品、药品、住房的法规出台,体现了国家继续加强行业监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的决心,此外,12月1日起我国国境口岸不再阻止艾滋病患者或者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出入境,仅要求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即可,进一步体现了我国对人权的尊重与保障。
卫生部《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将食品安全把关的关口前移,明确将原来针对食品产品的管理转变为对食品原料或成分的监管,审批后新资源食品将以名单形式向社会公告。《办法》引入发达国家采用的危险性评估与实质等同原则,建立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制度,包括芦荟、双歧杆菌等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植物、微生物,以及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都列入新资源食品的范围。为应对食品安全隐患,《办法》要求,包括转基因食品在内的新资源食品在首次上市前应将原料报卫生部审核批准,生产经营新资源食品,不得宣称或者暗示其具有疗效及特定保健功能,企业要建立食用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一直是关乎民生的重点,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税务总局和国家统计局九部门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明确从12月1日起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保障方式为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来解决。对于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将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来增加房源。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由政府定价,新建廉租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须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承租者不得将其转借、转租或改变用途。
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故直接危及病人的生命,12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对医疗器械进口单位分类管理、对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检验监管、对进口医疗器械实施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三方面保障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办法》规定,擅自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旧医疗器械的,将予以退货或者销毁并处最高100万元罚款。
为了更好地促进国内的产业结构调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出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调整了单纯鼓励出口的政策,装备制造业、软件外包、可再生能源、环保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业将赢得更多机遇。金融、服务外包、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高端制造环节和基础设施将成为鼓励外商投资的又一个热点。对于部分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将受到一定限制。
为治理环境污染,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规定,国家、省、市三级环保部门具有排污费征收稽查权,实施排污费征收稽查,追缴排污费将不受追溯时限限制。《办法》规定,实施稽查时,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对相关排污者进行立案调查。
公安部颁布《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赋予了公安边防海警部队完整的海上执法权。国家认监委出台《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管理办法》 、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办法》 ,明确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质检中心的授权和监督检查工作。此外,国家质检总局《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 ,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 、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也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发布单位 名称 解读 文号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多渠道增加资金和房源,保障公平物尽其用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令第162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有所扩大,对金融业限制尺度有所放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57号
公安部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 赋予了公安边防海警部队完整的海上执法权 公安部令第94号
卫生部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 将原来的针对食品产品管理转变为管理食品原料;并规定了新资源食品的范围,明确生产经营或者使用新资源食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产品首次上市前应当报卫生部审核批准 卫生部令第56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对医疗器械进口单位实施分类管理,对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检验监管,对进口医疗器械实施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5号
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 艾滋病或者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入出境要申报,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入境要体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6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 实施排污费征收稽查,追缴排污费,不受追溯时限限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2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中心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23号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办法 评审员证书有效期为3年不再要求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24号
国家统计局 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 非法使用统计调查证从事经营活动可罚款一万元 国家统计局令第11号
国家粮食局 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 受理申请不得推诿当事人可以要求复议机关当面听取意见 国家粮食局通告〔2007〕4号
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6号
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
浙江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
其他省市规章不列.来源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