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地狱魔女 于 2007-11-21 11:59 发表 
前段时间某个朋友,因为店不开了留下一批货,然后让我帮他卖, 我接受了,他说全部货以 7千块钱 让我帮他卖..
我们俩个没定 任何协议..也没有任何委托证明..现在他跟外界声称我欠他7千 ...
这不叫投诉,是控告。控告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行使该权利时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口头协议很难在法律上确定关系,按楼主所说,如果你是受委托代为出卖的,对方称你欠他七千元就缺乏依据,如果在公共场合向不特定的人宣扬你欠款的,构成名誉侵权。
不过楼主说的这种是一般不会是简单的委托,也可能构成买卖,如是这样的话,你欠7000元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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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思宇 于 2007-11-21 20:1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