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失效期的问题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失效期的问题

思宇律师 您好 我又回来想请教您一个问题,还是我从1999年买房至今原房主不给过户的事(22号我发的帖子)。我最近已经请了律师,他提到了一个合同失效的问题,就是如果原房主提出从1999年到现在我都没有找他提出过户的要求,而我又无法证明我曾多次找过他的 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会认定我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失效。请问思宇律师,会有这种可能吗?我今年8月份到原房主单位找他和他领导时我录了音,但以前找的时候没有录,估计他单位的同事也不会给我作证的。这段录音会有用吗?还有个小问题,我的房屋现在市场价格也就15万左右,我找的律师要我1万的律师费用,请问您合理么?
   买卖合同生效后不存在失效问题,但生效后的合同存在解除、中止及终止等情形,这些情形与你的争议无关。你提到的问题其实属于诉讼时效问题,你和原房主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因未约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限或时间,按照合同法规定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存在超过诉讼失效或合同失效的问题,对此,你尽可放心。
  至于你提到的律师代理费问题,请你到你当地的律师协会或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咨询。对于办理履行过户登记手续这种法律关系明确、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个人认为1万元的代理费明显过高。
多听,少说,接受每一个人的责难,但是保留你的最后裁决!

TOP

发新话题
网上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