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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1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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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生产生活用地到哪去了?
我们的生产生活用地到哪去了?
浙江省政协联谊报记者 徐建平 李望
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生计,瑞安市将已征土地的一部分返回村里作为农民生产生活用地,但有些村的返回地分配不合理,偏离给予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出路的政策本意,应当引起政府的重视。
“我们的生产生活用地到哪去了?”这是奔波多年仍无法得到答案的陈金福的疑问。
陈金福是瑞安市安阳街道筼筜桥村村民,全家原有7口人(1999年6月30日前)。陈金福有祖传老屋三间。1997年,筼筜桥村开始旧村改造,陈金福于当年和村委会签订协议,村方在拆除陈金福的三间老屋后,安排新地基指标三间。
筼筜桥村处于瑞安安阳新区,由于建设需要,瑞安市政府征用了该村土地174.88亩,其中耕地155.28亩,旧村土地18.955亩。根据瑞安市的政策,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完善农民保障机制,农民土地被征用后,按征地面积的一定比例返回村里部分土地用于生产生活。据统计,村里拿到了73.886亩的返回地。陈金福说,村里在这些返回地分配过程中严重损害了他的利益。
1999年,筼筜桥村制订了旧村改造有关事项规定,将全村的宅基地(其中包括返回地指标)作了分配。按这个规定,宅基地分配按照男丁数分配到户,原则上达到每户一子享受二间住房标准,由于陈金福只有一子,便只能分得两间宅基地。根据陈金福与村方1997年的协议,陈金福拆除三间,安置三间宅基地,村方认为这已经是考虑到陈金福因为拆除的是三间祖传老屋而多照顾了一间。陈金福说,旧村改造拆一补一早在1997年就订了协议,村里本来就应该分给三间宅基地。瑞安城市建设征用了他全部的耕地3.8亩,根据政策,他应该分得返回地用于生产生活。这两者是不能混在一起的,不能因为他有宅基地而不再分配返回地用于日后的生产生活。
记者从筼筜桥村委会了解到,根据陈金福的要求,要推翻1999年出台的旧村改造及宅基地分配方案,这是件困难的事情。
瑞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区管理二所对此事也进行了调查。调查认为,陈金福情况特殊,只有一子且有三间祖传的老屋,村里分给他的三间屋基本来就应该分,陈金福被征用了3.8亩耕地,而且家里7人都是农业户口,作为征地补偿的返回地的确没有享受到。村里的土地分配方案虽然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认可,有其合理性,但的确损害了陈金福的利益,对陈金福而言,缺乏合理性,应当给予陈金福必要的补偿。另外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男女平等,而筼筜桥村返回地按男丁数分配,侵害了妇女的权益,在合法性上具有争议性。
瑞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区管理二所对陈金福事件的调查中认为,当地因生产生活返回地分配不公引发的矛盾增多,希望上级领导认真思考返回地政策及其存在的管理上的问题。
法学硕士张仁说,根据国家土地法律法规,政府征地除应进行土地补偿外,还应安排失地农民的劳动就业。政府难以安排失地农民就业,又没有财力对失地农民作货币补偿,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制定政策给予返回地。这个返回地是保障失地农民日后生产生活的生产资料,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宅基地,如果村委会无法提供用于生产生活的返还地,应该折价赔偿。像陈金福这类的返回地落实到村里后的分配不公、偏离给予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出路政策本意的问题,在温州不少地方也存在,应该引起政府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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