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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 2007-7-23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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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价之高让开发商心生恐惧
这次论辩,任志强先生和潘石屹两位房地产界的大腕儿一直说我无知,说我在重复,果真如此,两位人精到底在怕什么?与一个无知的人如此认真地辩论,显出的是你们的聪明还是别的?——这个简单的问题显然被你们忽略了。
这起码说明一点,开发商们很脆弱,目前的高房价高处不胜寒,连开发商自己都感到了恐惧。你们一再强调商品房供不应求,可是,看看有多少楼盘在空置着?在这方面,我亲自做过调查,一位开发商曾经说他的楼盘在两年前就卖光了,但我在经过那个小区时,发现八、九成房都是空置的。每个关心房价的人都可以亲自进行一下调查,那些空置的房子既是开发商们制造供不应求假象的道具,同时也是套在开发商脖子上的一个绳索——不是套着可怜的买房人,就是套着开发商自己。当然,至今为止,一直都在套买房人。
我要强调的是,开发商所所说的供不应求是个假象而不是真实的供不应求,一些被开发商收买的可耻的二奶专家、学者所说的供不应求也是一个人为制造出来的假象。就在昨天,我还看到一个二奶专家学者(学者二字还不如披在狗身上合适)在说,中国的房价增长速度远远低于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这是丧尽天良的文人的可耻谎言。
其一,中国国民的收入增长速度是缓慢的,远远低于GDP的增长速度,更低于税收的增长速度(从1995年至2006年,我国税收连年以GDP两倍左右的速度增长)。我国居民工资占GDP的比例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从1989年的16%下降到2003年的12%,而美国居民工资占到其GDP的50%以上!美国人均工资水平是我们的20余倍。
其二,在中国工资增长的同时,教育费用、医疗费用、水、电、天然气等等,都以远远高出工资增长的速度增长,其中,大学学费20年上涨了25倍。去掉这些因素,工资增长了多少?为什么民众工资增长了生活压力却在增大?这些无耻的文人,不知道因为什么就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欺骗民众,散播谎言,实属十恶不赦!
如果考虑到以上两个因素,就知道中国的房价脱离老百姓的实际购买力是何等之远了。我国所谓的买房,其实就是一次性缴纳了几十年的租金而已。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童悦仲曾说:
“国内商品房住宅土地年限是70年,住宅建筑规范设计的住宅使用年限是50年,但国内住宅的平均寿命却仅仅为30年。”就连地产界的著名理论家任志强先生自己也在其文章中说:我国目前的住宅建筑平均寿命仅为30年。大多数80年代初期建设的住房已面临着大量拆除的阶段,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的GDP已连续多年地保持着10%左右的高增长,但国民财富的增加却远远地低于GDP增长速度地原因。
在房价高涨的过程中,一些开发商放松了对建筑质量的要求,杭州市某商品楼曾经爆出用毛竹替代起支撑作用的12毫米螺纹钢筋的黑幕,问题暴露出来后,业主们紧急查看自家房子,结果发现多处质量问题:混凝土浇筑的地板下全是建筑垃圾、水泥地面用手就可抠开。
在获取暴利的情况下如此对待质量,简直是没有人性。住进房子后还要缴纳物业,以后还会收保有税。几十年后,房子将再次被拆,人们将继续重复苦难。这种所谓的买房有多大意义呢?可怜的国民何时走出这种轮回?
四、开发商暴利难以掩盖
任志强先生拿出自己的帐面利润为开发商暴利说辩护,但是,第一,任志强先生领导的是国有房地产企业,属房地产界的御林军,无法代言整个房地产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情况出入很大。其二,开发商帐面的利润与实际利润常常有很大出入。2006年11月3日,财政部发布的一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报,通报了39户房地产企业存在的会计失真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帐面利润12.22%,而检查结果是:隐瞒最严重的企业实际利润率达到57%。有这些案例,除非开发商的帐经过了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计、核实,公众怎么能相信开发商是薄利呢?如果房地产没有暴利,那些整天哭穷的开发商为何不转行?还干嘛赖在地产界受苦受难?看看上市公司里面,有多少企业都在往房地产领域涉足。一位上市公司负责人曾亲口对我说:做十年企业都不如搞一年房地产!
任志强先生博览群书,喜爱理论研究,最近又读了本《走出神话——中国不会改变世界的七个理由》,巧的是,我也刚于春节前读过此书。任志强先生指出:“从图中可以明确的看出,俄首富高度集中在金融与资源相关部门,而中国的首富则遍布各种产业领域”。但是,任志强有两点忽悠了:其一,我国的首富依然是房地产领域第一。其二,我当时就注意到了,作者所用的数据是2004年以前的,而恰是从2004年开始,中国富豪开始在富豪榜占据绝对比例。
俄罗斯只要一对富豪查账,这些富豪立即逃之夭夭,逃得慢的就被抓进监牢。如果中央下令对中国的房地产富豪也逐一审计和查账,看看会发生什么?
我在《潘石屹和任志强在恐惧什么——非市场化因素扭曲了房价》一文中,也列举了2004年至2006年大陆富豪榜中房地产老板所占的比例,如果没有暴利,这些富豪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隐瞒利润,偷逃税款,乃是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任志强先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您不仅仅应该为房地产行业说话,更应该站在国家和民众的立场上,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您所知道的开发商的暴利情况,让国家正视开发商暴利在拉抬房价中的作用,做这样的事情,谁还能比任志强先生更有条件呢!果如此,任志强先生对中国的贡献将被载入史册,更何况这种举报还有相当可观的奖励,这点对利润微薄的开发商难道没有一点吸引力吗?
而且,任志强先生作为一名党员本身就应该这样做,《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第八款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一些开发商牟利暴利,隐瞒利润,偷税逃税,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任志强先生理应“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五、房价性质变了:从民生问题转变为民愤问题
实际上,房价被抬高到如此地步,开发商自己也骑虎难下,继续抬高,脱离民众的购买力越来越远;不拉抬,房价就会下跌,利润率会降低,习惯了暴利的开发商们又不愿意干。只能硬着头皮通过各种伎俩进行欺骗。
我再次强调,07年以前,我尽管担忧房价引发的民生问题,但鉴于官商勾结等因素,认为房价难以下跌。从现在开始,我不再看好房价,房价已经是强弩之末,为了社会和谐,中央必然严厉调控房价。其实,这一点开发商比我更明白,不然的话,面对一个外行,面对一个无知的人,两位地产界大腕何以如此兴师动众对我进行围攻,而且轮番上阵,乐此不疲。答案是:我摆出的事实让他们成了惊弓之鸟,他们想在与我的论辩中为自己辩解。
应该认识到,现在,高房价问题的性质正在发生转变,即从民生问题转变为民愤问题。一些无良开发商们为了一己之利,为了满足自己膨胀的欲望,试图将暴利延续下去,试图将对民众的掠夺进行到底,然后就可以出国到异国他乡享受美好人生。也许,只有真正想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才懂得对民生的关注,才懂得高房价问题的严峻性。
高房价正在葬送社会和谐,不良开发商是和谐社会的掘墓人。他们才是真正需要向民众忏悔的人!
后记
写《潘石屹和任志强在恐惧什么——非市场化因素扭曲了房价》的当天,我刚飞到上海就到单位上班,忙完手头工作后才得以静下心来写回应任志强先生的文章,由于太疲惫,精力不济,写到第二天早上才完成,喝了杯纯净水接着上班,一口气工作到夜里才得以回家休息、吃饭。一位老同事说,人家开发商喝着茶,按摩着,就有手下的写手、律师之类的把材料、文章组织好,你根本没有必要这么认真,再说与这些人斗下去是玩命。我说我会坚持,因为我认为自己是对的,我要坚持到两会召开,让更多人关注高房价问题的严重性。如果房价继续上涨,最终只能以崩盘告终。到那个时候,钱赚足的开发商或许出国跑了,灾难将由这个民族和这片土地上的人承担。或许我的担忧是错的,但我认为,即使我的担忧是错误的也不多余。最起码,关注这一问题的人多了能更清晰地看到问题的本质,能预防一些危险。
需要说一句:我对个别网站突然撤掉我的部分文章和支持我的文章的链接表示不解和愤慨,我将在必要时要求该网站删除我所有文章。
感谢支持我的朋友,我与您们素不相识,但您们的支持给我无穷的力量和温暖,您们的留言和跟帖给了我无穷的智慧和光明。但是,我请求您们不要以辱骂的方式对待这些开发商,更不要损及他们的父母。我与潘石屹、任志强两位先生素不相识,也从未有任何瓜葛。或许我是对的,或许他们是对的,这一切都需要时间证明。所谓理越辩越明,真相早晚会大白于天下。我的言辞如有过激之处,亦请读者和当事者原谅。我始终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无论何时,我都会坚守一个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和作为一个公民的起码良知,永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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