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论坛 » 站务处理 » 图区对社会伦理道德的践踏
小9
论坛贵宾
温顺无害小羔羊
引用第107楼西门拿ak于2006-10-07 15:48发表的“”: 那么我上一次深夜,您代表个人观点和我辩解。我不清楚结果如何!请指示!好象我记得,在法庭上,既然是律师,就得代表一方,我代表了我自己!您又代表了谁?我来这里是投诉的,不是和个人进行辩解,希望您对此做出解释!您代表被投诉一方了吗?没有!那您深夜和我辩解什么?纯属娱乐逗玩吗?
站务区没有规定不允许非当事人不可发言。
不是要抓审查的问题吗,怎么又转回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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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妙语书生
引用第108楼第九空间于2006-10-07 15:49发表的“”: 早就对你说过了,不要无限扩大自己的人格范畴,也不要无限缩小他人的人格定义。
听雨闲人
引用第111楼西门拿ak于2006-10-07 15:54发表的“”: 权且当您的假设成立!那么我相信引用“第九空间”我可以不参考! 我和小猫的讨论是围绕他“是否清楚我投诉一事而笑”而展开的! 那么请我们的讨论也围绕这一主题!是谁先涉及父母! 我希望这事能有一个圆满的解决!现在整个论坛的人都知道了!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对于小猫斑竹说过的话,他自己都贴在水区了。 .......
引用第77楼小猫于2006-10-07 12:34发表的“”: 您知道“上纲上线”这四个字怎么写吗?您知道这四个字的意思吗? 对,没错,您有权利怀疑每个斑竹的水平。 说句不好听的,您还有权利怀疑你爸是不是你亲爹呢。 真不好意思,每个人也有怀疑你精神正常与否的权利。
引用第78楼西门拿ak于2006-10-07 14:04发表的“”: 对,没错!我就是你的亲爹!乖女儿,你为什么要出来卖呢?亲爹给你的零花钱你不够用吗?不够用你可以说的嘛,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