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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请您帮帮我~~

陈律师~~~请您帮帮我~~

  陈律师:

在法律上是不是有规定对于危房是不是不准再买卖?
请帮我解答一下
谢谢
急急急~~~
真的爱放开了手也不会随风去,已经失去的就不值得再挂念了
我看到了,就代替陈律师回答了
合同只要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都应该有效。
对危房的管理,建设部曾于1989年颁布《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但没有规定不得转让,且该规定属于规章,不是法律或法规。浙江省目前还没有制定房屋安全使用方面的地方性法定,即使有,也不具备禁止交易的效力。
个人意见,危房买卖合同有效。但是,如果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买受的房屋是危房的,则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由出买人承担违约责任。
多听,少说,接受每一个人的责难,但是保留你的最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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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给对方付了2/3的款了,但我到今天下午才知道那是属于危房!我该怎么办?
真的爱放开了手也不会随风去,已经失去的就不值得再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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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法院申请撤销原合同,返还房款
直接找思宇律师给您打官司,胜诉率百分之五十,要么赢,要么输.嘿嘿 [s:14]
签名太长,无法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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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了重修,房子不值钱,地皮才值钱。
人成各,今非昨.怕人寻问,泪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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