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小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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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游友
引用第0楼陈衍律师于2006-09-06 20:44发表的: 一、禁止任何形式的反党、反政府、反国家的言论; 二、禁止任何带有人身侮辱性、贬低性、攻击性的言论; 三、禁止广告、非法链接; 四、禁止任何与法律无关的帖子; 五、对违反上述4项的帖子,版主有权编辑、删除帖子; .......
引用第9楼a688于2006-11-23 00:33发表的: 前几日我被删了三贴 .......
思宇
超级版主
引用第11楼墨者于2007-03-01 22:06发表的: 该版规等同于垃圾!!! 有人可以在本人没有违反该版规的前提下随意删除本人的贴子,此行为让人无法理解!!! [s:6] [s:8]
无畏牛刀
引用第10楼yazhi于2007-01-10 10:39发表的 : 支持 陈衍律师 还为大家留下手机,真是好人一个哈
引用第16楼158065252于2007-07-17 20:04发表的 :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引用第18楼相约七夕于2007-08-26 23:21发表的 : 你有律师证吗?冒充律师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