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论坛 » 站务处理 » plczzc是不是该永久禁言
天山茗客
引用第4楼洛奇于2006-07-19 18:28发表的“”: 此人已不只三次了这么少了,重复的在水区公布“锦毛鼠”同一张照片和其姓名还有她家人的姓名次数达N次,无赖之极!(夸张了点不过次数早超过3次以上了) 其实也不只锦毛鼠一个人被侵害过隐私,以前还曾上马甲公布过ID:“我的心弄丢了”的真实姓名还有其家庭住址,以此手段来满足自己变态心理,人格极度有问题,应当采取严肃处理!!!凸'.'凸 凸'.'凸 凸'.'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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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羊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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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楼手足无措于2006-07-19 08:35发表的“”: 相关帖子已移回收站 plczzc如再发布类似帖子,将作严肃处理。
引用第13楼plczzc于2006-07-20 19:29发表的“”: 乱说,你有什么证据说我用马甲!!!!! .......
引用第12楼plczzc于2006-07-20 19:27发表的“”: 去死吧!!! [s:5]
非卖品
失忆
引用第14楼plczzc于2006-07-20 19:30发表的“”: 吠你妈妈的! [s:5] [s: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