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179楼学海无涯于2007-06-28 22:04发表的 :
当前对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交警处于两难状态:一方面,行人对车辆占人行道或道路停放,颇有微词,要求交警加强停车管理,还路于民;另一方面,机动车驾驶员认为,由于停车场建设跟不上车辆发展的需要,致使他们没有地方停车,交警管理应体现人性化,要以教育为主。对于驾驶员对于违法停车行为的认定,我想应该不是问题,交通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这是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应具备的基本要求,对于口头警告的违法停车行为仅限于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且当事人在场的的情形。对于事后通知问题,我们确实是感到当场通知压力太大,容易使说情风盛行。
违停这事没人给以否定啊
学海兄,
这要是单单杜绝人情"篮子"出现过多的措施我想大多数老百姓也应该支持的,特别是在这方面没关系网的交通违法人.
可这当场没贴上通知书感觉给人特别容易联想到交警部门是为了更多的罚款而作出的行为(不管该路段是否再有车辆继续停放),当场贴上这违法通知书对于该路段给迟点后来者想停这的驾驶员最起码起到教育警示作用(我就是看人家停那也没被贴上单子才停那的,心想也应该不会有事的),这难免给人一种误象,认为这路段交警部门是容许车辆停放的,根本没起到一点还路于民的作用
但愿这是英明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