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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意的人 发表于 2008-2-22 16:15

谢谢大家的关心,现在每天被这件事折磨着日子真的是不好过,就像楼上说的私底下偷偷的和别人谈,但是一旦被他家知道,连累的不仅仅是我家,其实事情说来说去都怪我当初没查清楚他家的背景,如果知道是这样的背景,死都不会跟他们家打交道。现在最想的就是希望能找到好办法解决,不然这样拖着难受

第九空间 发表于 2008-2-22 17:20

如果没有好的办法.坐下来谈钱的问题吧
碰上赖子还真的没办法..
你无视他,你一有动静就肯定找你麻烦
他无视你,你却不可以破罐子破摔

第九空间 发表于 2008-2-22 17:23

外出可能也是一个办法.
惹不起,那还躲不起吗
他这样的人总有一天要进班房的
到时候你就可以带着如意郎君回瑞安了

失意的人 发表于 2008-2-22 22:03

是啊,现在感觉我的一举一动他都知道,他在做什么我倒真的一点都不知道,不过我一个女的能去外面哪哦,毕竟工作亲人都是在瑞安。问题是明明是他的错却要我们家赔钱,这样不是助长了坏人的气焰?

第九空间 发表于 2008-2-22 23:23

那就先想办法找人说说
思宇说得是,这类事还得低调处理比较好

太高调了...就算处理好了,按照本地人的世俗看法.
你的霉也倒光了...影响度可能接近艳照门

mineaya 发表于 2008-2-22 23:55

我发觉黄花菜很可爱啊...

没听说过水至清无鱼,人至贱无敌吗?
一个很贱的人,我们是惹不起的......
黄花菜是经常上瑞安报写文章的那位吗?

失意的人 发表于 2008-2-23 08:46

:'(

山水对白 发表于 2008-2-27 16:35

律师已经给出权威答案了。

法律是不支持男方提出的所谓“10万元”索赔的。
关键问题在于女方是否屈服于男方的淫威。屈服,就拿10万块钱解决;不屈服就对男方的一切挑衅行为不予理睬,只管找合适的对象继续订婚、结婚。男方把事惹大了就找公安局。

山水对白 发表于 2008-2-27 17:03

眯眼都没看主题的。楼主所说的男女双方的现状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而是订婚——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一种默认约定。哪来二婚、三婚啊。。:05:

情夫的爱 发表于 2008-2-27 18:31

有介绍人嘛/
找介绍人去说说是否会好一点。

另:10W,,我看还是赔了。
  1、过了一年,物价上涨的好厉害。今年的10W已经不是当初的10W了,这样想,心里是不是会好接受些。
  2、一年多的时间,你浪费了青春,精神上也饱受折磨,这两样都是无价之宝啊。不解决,难道你还要再浪费个1年?
  3、早点解决了,对于你的声誉应该影响也小一点。。这个重不重要,就不需多说了吧。

烟雨迷漫 发表于 2008-2-29 19:01

最好的方法:
提出解约,10万没有,找中间人出面,给个5万左右,具体数字具体协商。别提谁错谁对,你提出来就当你吃个哑巴亏。对方再黑道,只要你找对人,歪理正理,讲对理,可以谈得下来的。
谈不拢,没办法,一则给10万,吃大亏,当是拿钱消灾,谁叫你家人如此草率。
二则如黄花菜所言办事,赔上你的青春或者虚名,该咋的还咋的,彩礼退了,其他的随他闹,就是烦点,生活麻烦头痛点。人逼急了都跳墙的,再黑道也怕的,就怕你家人没这个胆气和内应力。什么青春什么虚名其实有时候都是假的,这两个玩意不是别人浪费的,都是自己浪费的。:)
只不过这个闹大闹久了,仇怨也就结下了。
再黑道也怕报复的。

社会很复杂,所以俗话有言:好人怕坏人,坏人怕赖人,赖人怕不要命的人。

[[i] 本帖最后由 烟雨迷漫 于 2008-2-29 19:03 编辑 [/i]]

黄花菜 发表于 2008-2-29 20:17

[quote]原帖由 [i]mineaya[/i] 于 2008-2-22 23:55 发表 [url=http://bbs.ruia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748485&ptid=301334][img]http://bbs.ruia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没听说过水至清无鱼,人至贱无敌吗?
一个很贱的人,我们是惹不起的......
黄花菜是经常上瑞安报写文章的那位吗? [/quote]
没错,很贱的人我们惹不起,但是躲得起。。
这就好像一个良家女子被疯狗追上,这女子应该怎么办?你去跟疯狗搏斗,你斗不过,在斗的过程中可能你还会被咬破皮肤或者衣裳,旁观者也只会去笑这个不幸的人,而不会去想是狗的不对;你唯有躲,在躲壁的过程中也会有争斗,但是明眼人都会看出对方是一条疯狗,疯狗(这里不是真正的狗,是人)总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去咬你吧。
为什么说这场退婚纠纷中丢脸的就是女方?她有什么可丢脸的?我真想不明白。
一个男人把女方逼急了要退婚,你居然要她赔偿。。这赔偿的什么费?青春损失费?误工费?再穷你也不应该以订婚悔约的名义去敲诈你的未婚妻,这个男人还要脸不要?
诚然,在被提出退婚的情况下,男人会觉得他的面子会有所伤。在这里你按照民间的处理方法可以向女方索要讨回面子的“红包”。一万块也是红包,一百也是红包。红包的意义是把您丢失的面子补起来,而不是让你拿去做家产的。开口要十万的红包,这明显的就是欺诈!
这样的欺诈女方如果屈服了,真正是助长了贱人的气焰,使得贱者无敌。

我还是那个意见:彩礼退了,十万块没有。(为了息事宁人,一万块可以考虑下)

女方要想重新恋爱,有个黑道的未婚夫恐怕会让一些男人胆怯哦,想要对付你的未婚夫最好的方法是你再去找个黑道的男朋友,以黑治黑。:lol

黄花菜 发表于 2008-2-29 20:22

我的蠢想法;女方要坐稳了,不要急着坐人。。你不急,别人就会先找你解决问题。。
做为一个男人,他也是要顾及到自己的面子的。不可能大张旗鼓地跟你过不去。

失意的人 发表于 2008-3-1 16:21

好几天没来这里了,看到大家这么关心我开心啊,前几天我家已经正式提出解除婚约了,把当初他给我家的钱和戒指都送到他家去了,但是他家不要坚持要10万,所以打算不理他家了,反正该通知的都通知了,钱给他家是他们自己不要,以后想要都不给了,如果他家不怕丢脸我们家只能奉陪了,钱是绝对不会多给了,多给这样的人家钱就是侮辱自己的人格。

眯眯眼 发表于 2008-3-1 16:30

[quote]原帖由 [i]失意的人[/i] 于 2008-3-1 16:21 发表 [url=http://bbs.ruia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769557&ptid=301334][img]http://bbs.ruia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好几天没来这里了,看到大家这么关心我开心啊,前几天我家已经正式提出解除婚约了,把当初他给我家的钱和戒指都送到他家去了,但是他家不要坚持要10万,所以打算不理他家了,反正该通知的都通知了,钱给他家是他们自 ... [/quote]
好勇敢哦,真是太棒了!好样的!

黄花菜 发表于 2008-3-1 20:58

:victory:
接下来不要再去找他们,等着他们家上门问你讨回彩礼,彩礼的钱人家肯定还是会问你讨回去的。
十万元一个子儿也不给(屈服于淫威其实不是息事宁人,是丢人,不到万不得以不要屈服。)

第九空间 发表于 2008-3-2 00:38

处理这类问题,不该采用代入法,以自己的性格,社会背景,处事方式做出建议

黄花菜 发表于 2008-3-2 10:18

嗯嗯。。

紫色音乐 发表于 2008-3-17 15:47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

qrst625 发表于 2008-4-28 01:40

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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