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你知道吗?能不能告知?
温州市公安局网页上,但更新较慢,可到车管所或65855585热线查询。
正式交通民警不在场,只有协警拦车敬礼,检查我驾驶证件,说我违章.然后拿给交通民警告诉他我违章..
这样取证合法吗?
而我对协警指说我的违法事实不承认.民警会依照只有协警所说的对我处罚吗?
根据《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之规定,任何公民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都有劝阻和举报的权利,依法聘请的协警上岗前要经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专门培训,相对来讲更具有专业性,他们依照协管职责运用科技手段对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或发现、制止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就像我们安装的电子警察一样,实质上是一个信息采集的过程,被采集的信息正确与否,还要经过民警的识别才能作出处罚与否的决定,并不是信息一被采集就一定作出行政处罚。这就像我们刑事、治安案件中有好多对象就是由群众扭送公安机关,然后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立案与否的决定,总不能说小偷一定要警察当场抓住才算,因此,协警对违法行为的信息采集,仅是一个案件的来源问题。
有问题请教学海无涯大人!大前天,俺在外滩想去飞云,经过边防派出所旁边的路,直接右转弯上了飞云江大桥,被一协警拦住了,说俺违反禁令,被拿到桥上岗亭开了罚单,要扣2分,罚一百。俺问了协警,说滨江中学旁边的路是可以右转上大桥的,这里不能。俺就不明白了,以前这条路是好右转的,俺也开过,为什么现在就不能开了呢?同样是右转,俺又没影响其他的车辆,怎就不能开呢?而且那个标志颜色褪的厉害,旧得不能再旧了,乍一看,别人都以为是没用的牌子忘记拆掉了。另外,这条路出来都是去飞云的,右转弯不让开,就没地方好走了(俺的证被拿的同时,又有好几辆车都是这样子被拿了证)。交警在这里这样搞个牌,有没故意设套的嫌疑啊!这样子被扣,真是不服! [s:31] [s:31]
不敢顶?? [s:35] [s:35]
哈哈,谁说的,只不过这几天没上啊
此路段是个畸形路口,车辆从边防的边上出来时,一下子右转不过去,都要倒一下才行,或者是即使出来也是横在路上,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所以采取禁右措施,你的车子可以从滨江的里面绕一下。
问题是已经开到边防派出所旁边的路上了,这条对你们来说是熟悉的,尤其是天天蹲在那里守株待兔的交警们是最熟悉不过了,可是对于不是天天在这附近转的驾驶员来说,哪能这样清楚呢?这条路有些人一年也没开过一次,而且假如有中巴车在的话,想左转弯到滨江中学的路也是不大好走。这个问题你们有换位思考过吗?我的一百元两分啊 [s:35] [s:35] [s:35]
最好的办法是取消禁令标志,那样是最人性化了。 [s:46]
[quote]引用第168楼吉星高照于2007-06-19 14:22发表的 :
问题是已经开到边防派出所旁边的路上了,这条对你们来说是熟悉的,尤其是天天蹲在那里守株待兔的交警们是最熟悉不过了,可是对于不是天天在这附近转的驾驶员来说,哪能这样清楚呢?这条路有些人一年也没开过一次,而且假如有中巴车在的话,想左转弯到滨江中学的路也是不大好走。这个问题你们有换位思考过吗?我的一百元两分啊 [s:35] [s:35] [s:35][/quote]
学海兄的解释:此路段是个畸形路口,车辆从边防的边上出来时,一下子右转不过去,都要倒一下才行,或者是即使出来也是横在路上,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所以采取禁右措施。
此路口禁右的目的是为了交通的顺畅,并不是为了罚款。路口已经设置了禁行标志就是提醒驾驶员这里不能转弯,你无视法律规定硬闯,还说交警守株待兔,你有换位思考吗?
[quote]引用第170楼闲情逸致于2007-06-21 13:22发表的 :
学海兄的解释:此路段是个畸形路口,车辆从边防的边上出来时,一下子右转不过去,都要倒一下才行,或者是即使出来也是横在路上,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所以采取禁右措施。
.......[/quote]
不是本人无视交通法则,本人自信自己也是一名尊纪守法的好公民。问题是那个让太阳晒得旧了不能再旧的牌子,让人觉得是不是还有用,是不是仍担负着神圣的使命(我就以为它失效,交警忘拆了)。另,假如车已经开到这里来了,再左转进滨江中学小路,难道就不会影响其他的车辆吗?本人觉得影响似乎还大些。再,你跟学海先生熟悉,当然为他说话了。换了我,我也会这样做的。怎么就没人理解我呢?[s:35][s:35][s:35]
[quote]引用第171楼吉星高照于2007-06-23 13:16发表的 :
不是本人无视交通法则,本人自信自己也是一名尊纪守法的好公民。问题是那个让太阳晒得旧了不能再旧的牌子,让人觉得是不是还有用,是不是仍担负着神圣的使命(我就以为它失效,交警忘拆了)。另,假如车已经开到这里来了,再左转进滨江中学小路,难道就不会影响其他的车辆吗?本人觉得影响似乎还大些。再,你跟学海先生熟悉,当然为他说话了。换了我,我也会这样做的。怎么就没人理解我呢?[s:35][s:35][s:35][/quote]哈哈,误会了!此标志应该是没问题的,不像你所说的那样,不信的话,你叫其他网友去看一下
尊敬的学海兄,咨询一个问题。
6月24日下午5点左右,我从平阳上甬台温高速到潇江,
期间,一直跟着前面一辆天籁,速度在100-120左右,
保持60-80米左右的车距,
忽然,天籁车轮压过一条一米左右长度的棍子(速度太快,根本不知道是木棍还是铁棍),
那棍子如同发疯似的飞向我的车头,头朝上,尾朝下,撞到我车前头,
轰的一声,我吓了一跳,想停车,但是感觉应该是前保受伤,车子没什么问题,
就开下了高速。后来想想,要是它头朝前向剑一样飞过来,估计我就不能在此打字了。
等我过了出口停下车一看,左前雾灯罩已经不翼而飞,前保也是伤痕累累。
本来想打电话到保险公司,可是仔细一想没有现场,如何索赔,只能认栽了。
请问尊敬的学海兄,如果在高速上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处理才能使自己的损失减到最低?
是否马上停车?然后报警?可是前车已经飞速驶离现场,过去找木棍也是不现实的,
就算记住对方车牌,事后人家可以不认帐,郁闷西。
切!
跟那个天籁有什么屁事?
你车被撞是你运气不好,正好在它后面
所以高速公路上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
超车,再超车,把其他的车抛到身后。
停车--离开车辆到安全地点--报警--交警处理,再分以下情形处理:
1、对方车辆明确的,要求赔偿;对方在赔偿后,可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提出赔偿(因高速公路不同于一般公路,所以对公路管理部门的要求不同);
2、对方车辆不明确的,让交警证明事故损失情况,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提出赔偿要求,拒绝赔偿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了解了,谢谢!
学海兄:
你对现在的违停通知明信片等过20天后才寄到违章人手中,被查获违停时不给以违章车辆当场贴上违停告知通知书通知该车辆停放是属于违章停放,我们普通老百姓能了解这地方是不容许停放的吗?
前几天电视瑞安新闻上不是刚刚播出过我们瑞安交警部门对轻度交通违章要给以口头教育警告或者贴上交警温馨提醒书什么的,以便今后不要再出现类似的交通违章.
怎么现在的实际行为与电视上所播的精神所违背??难道这只是一个精神口号一过去就不至于存在了?是否现在这当场不贴上违停告知通知书的措施是为了杜绝我们瑞安的人情"篮子"出现过多?
但愿这措施是杜绝人情"篮子"
但愿我们瑞安不要出现北京的“百次违章事件”
如有不便,学海兄以用短消息或QQ与小弟联系
抄牌有任务的吧,当事民警看到违章车还不快活死啊
当前对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交警处于两难状态:一方面,行人对车辆占人行道或道路停放,颇有微词,要求交警加强停车管理,还路于民;另一方面,机动车驾驶员认为,由于停车场建设跟不上车辆发展的需要,致使他们没有地方停车,交警管理应体现人性化,要以教育为主。对于驾驶员对于违法停车行为的认定,我想应该不是问题,交通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这是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应具备的基本要求,对于口头警告的违法停车行为仅限于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且当事人在场的的情形。对于事后通知问题,我们确实是感到当场通知压力太大,容易使说情风盛行。
